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本科学费标准:
文、法、财经类专业为3500元/人·年;理工、外语类专业为45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人·年,其中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 (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方向)专业为11000元/人·年。
高职(专科)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年,非艺术类专业为5500元/人·年。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价费[2003]39号文件,国际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专业的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650元/人·年、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三个档次。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