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政策及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各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论坛),除日语专业可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1、体育类: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和生源省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第一志愿优先,专业确定办法依据志愿优先原则)的办法进行录取。
2、艺术类:
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陕西省美术类认可省上的联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成绩合格者,我校将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理工、文史(含外语)类:
以生源省同批次控制线以上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优先)。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