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精神要求,立足当前招生工作的总体形势以及我校2014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继续完善“二级学院分片包干、中层干部全员参与、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强化责任、加强宣传、深化生源基地建设”的招生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责任区域承包制,确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稳定招生规模。
二、组织领导
由学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同时,各二级学院成立以二级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联系二级学院校领导协调、指导二级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三、江苏宣传模式
采用“二级学院面向招生地区、招生小组全面负责、中层干部担任招生小组组长”的分片包干模式。即在2014年各二级学院包干区域不变的情况下,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南通、泰州、扬州、南京、镇江每个县(市区)一个组;苏州、无锡、常州每市一个组,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分配如下:
院系 | 地区 | 县(市区) |
化工学院 | 徐州 | 铜山区 |
贾汪区 | ||
南通 | 南通市区 | |
海安县 | ||
启东市 | ||
如皋市 | ||
通州区 | ||
海门市 | ||
盐城 | 盐城市区 | |
响水县 | ||
滨海县 | ||
阜宁县 | ||
射阳县 | ||
建湖县 | ||
东台市 | ||
大丰市 | ||
南京 | 南京市区 | |
江宁区 | ||
六和区 | ||
溧水县 | ||
高淳县 | ||
机电学院 | 徐州 | 丰县 |
沛县 | ||
淮安 | 淮安市区 | |
涟水县 | ||
洪泽县 | ||
盱眙县 | ||
金湖县 | ||
泰州 | 泰州市区 | |
兴化市 | ||
靖江市 | ||
泰兴市 | ||
姜堰市 | ||
常州 | ||
信管学院 | 徐州 | 新沂市 |
睢宁县 | ||
宿迁 | 宿迁市区 | |
沭阳县 | ||
泗阳县 | ||
泗洪县 | ||
连云港 | 连云港市区 | |
赣榆县 | ||
东海县 | ||
灌云县 | ||
灌南县 | ||
苏州 | ||
材料学院 | 徐州 | 邳州市 |
徐州市区 | ||
扬州 | 扬州市区 | |
宝应县 | ||
仪征市 | ||
高邮市 | ||
江都区 | ||
镇江 | 镇江市区 | |
丹阳市 | ||
扬中市 | ||
句容市 | ||
无锡 |
四、省外招生宣传模式
鉴于省外招生计划完成率较低,为提高省外录取率和报到率,集中全校力量和资源,由招生与国际交流处统一协调管理,成立省外招生宣传小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