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陕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公安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报考陕警院的考生。
第三条 陕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19,在陕招生代码:8118,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制:三年。
第五条 陕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院校,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陕西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业务指导。主要实施公安司法类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作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重要的培训基地,承担相关的培训任务。
陕警院以创建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为目标,围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为全省公安机关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胜任基层公安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
第六条 陕警院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七条 学校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号。学院目前有三个校区,其中浐灞校区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号,建工路校区位于西安市建工路50号,秦都校区位于咸阳市秦都区北塬一路。全院学生均在学院浐灞学习生活。
第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8756878、68756844(传真)
地址:西安市启源二路1号
邮政编码:710021
学院官网网址:www.sxjgxy.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zhaosheng.sxjgxy.edu.cn
招生咨询QQ:1260948707、1430096182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陕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在校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担任。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十条 陕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陕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对以陕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陕警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专业、区域和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8个,其中:公安专业5个(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交通管理),非公安专业3个(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
第十三条 2020年,陕警院公安专业面向陕西省招生;非公安专业面向陕西省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实际招生省份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陕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并经教育部备案后,及时、规范、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代码及专业代号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陕警院公安专业的招生条件,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陕警院非公安专业的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