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考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考生可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科目:
2020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2020年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00分
2020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150分
2020年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公共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校命题。我校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时间2021年3月底至4月中旬,具体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于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及体检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初试、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20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学历学籍情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
(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2年;
(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2年;
(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3年;
(5)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学制2年;
(6)除上述各专业外的其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学制2年。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改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其待遇,支持其完成学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100%覆盖。其中,15%一等10000元/年,25%二等6000元/年,60%三等2000元/年。推免生、985、211院校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不含独立学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科生可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二、三年级80%覆盖,其中,15%一等10000元/年,25%二等6000元/年,40%三等3000元/年。
(4)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岗位、各类竞赛奖、社会奖助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如上级部门有新的奖助政策要求,将按其规定设置。
十、联系方式
(一)研招办:位于我校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406。
地址: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编:541004 电话:0773-2322180 传真:0773-6765069
网址:研究生院主页 https://www.guet.edu.cn/gra/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www.guet.edu.cn/yjszs/
联系人:闫老师 吕老师
(二)各学院联系人电话:
(三)申诉举报电话:0773-2322180(研招办)、2290659(校纪委监察)
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符,从其规定。
附件详见:https://www.guet.edu.cn/yjszs/info/1038/15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