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贫困生的救助政策:
1、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生总数的14%,每生每年2000--4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每年设有10%的助学贷款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直接从生源地申请贷款。
2、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资助政策:
(1)勤工助学制度:学院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后顾之忧,顺利完成学业。
(2)学院每年免费为录取报到学生交纳团体平安保险。
3、出国勤工助学: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与省人保厅联合开设国外勤工俭学项目,利用假期或者实习时间到国外实习,月收入8000—10000元人民币。
第六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机构:山东省教育厅;颁发学院名称: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 对录取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技工学院)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自200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
第二十七条 对未经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院可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变化,适当进行专业调整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章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533-6811618;6811399 招生办公室传真:0533-6825887
学院网址:http://www.silkedu.com E-mail:sdsilkedu@vip.sina.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
可从淄博火车(汽车)站乘4路或96路公交车到周村火车站,换乘238路或22路公交车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