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36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一、学院概况: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校园坐落在世界水电之都——湖北省宜昌市市中心的东山之巅,占地面积429亩,建筑总面积17万余平方米,校园风景宜人,一年四季鸟语花香,既携秀山丽水的神韵,又带水电之城的灵气,是读书求学的理想之地。
学院先后获原国家电力部“电力职业技术教育标兵学校”称号、湖北省人民政府“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先进集体”称号、湖北省教育厅“后勤管理先进学校”称号、宜昌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称号。2007年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选举学院为理事单位,中国电力联合协会认定学院为首批“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学院教科研情况: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在册教职工468名,其中,55%的专任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80%的专业教师具有专业实践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工作经验,50%的教师参加过水利、电力重点工程建设,学院还聘请了40位水电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专家担任客座教授。近年来,学院先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及地市级科研课题80余个,编写出版教改教材50余部,学生在国家、省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各类大奖200余项。其中《水工工艺基础》荣获国家劳动部教材改革一等奖,教师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塔机夹轨器自动控制装置》在三峡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学生在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三、历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院坚持依托行业、面向社会,“立足三峡区域、服务电力行业”的特色办学思想,大力开展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融“教、学、做”为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共为电力系统和全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实施职业培训6万余人次。新世纪以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大部分进入高水平、高技能、高工薪的大型电力企业、水电系统、知名厂矿企业就业,并广受用人单位的欢迎。目前,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湖南火电建设公司、江西水电工程局、贵州电网输配电公司、湖北宜化集团、中南精密钢管厂等100多家单位已成为学生主要就业单位。
四、专业设置:
学校现有电力工程系、动力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专、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思政课部等教学系部。设有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供用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水电站动力设备及管理、新能源应用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旅游英语、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应用化工技术等专业。
五、招收省份:
2011年面向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等22个省、自治区招生。
六、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的分数及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在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进档排序办法;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7、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身体条件不得影响专业学习。
8、学院自主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按照学院制定的自主招生方案执行。
七、奖、勤、助、贷体系
1、奖学金:为了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秀的学生,额度为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额度为8000元/年。另学院还设有学生等级奖学金,额度分别为1200元、800元、500元、3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额度3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学生社团“爱心助学基金会”为困难学生设立一定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一定生活补助。
3、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金,额度分别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此外,学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贫困学生提供一定的困难补助,以缓解贫困学生经济困难,同时还争取社会、企业及学友捐赠的优秀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等。
4、生源地贷款:我校已成功展开了生源地贷款工作,07年首批试点省市为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其它省市也在陆续开展此项工作。学生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用以解决困难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
八、其他说明:
1、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2、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36号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0717-6466621、6456519 传真:0717-6453142
网址:http://www.tgcep.cn/ E-mail:tgcepz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