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现场照相、确认信息的时间和地点为:
北京考生:2011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补照相:2012年3月(待定),地点于照相前三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三)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交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参见各学院网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报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同等学力、EMBA报考者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
8、报考在职培养、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包括笔试和与导师见面
初试日期:2012年3月(待定)。
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2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笔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
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四、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
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EMBA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考试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提交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以及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日期:2012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2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水平测试(20分);
2、外语口语水平测试(3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复试时须提交材料:复试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其他
1、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博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
各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