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履行文明单位社会职责,带动文明风尚传播, 3月28日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第31批文明交通志愿者在经七大纬二路路口参加了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交警指导市民文明出行。
全市自2016年7月1日正式启动 “我爱泉城 文明出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自活动启动以来,济南三中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济南三中教职工积极响应,至今已有430多人次参加了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我们的文明交通志愿者一直在交通拥堵路口交通高峰时段(早8;00-9:00)(晚17;00-18;00)执勤,他们认真负责地维护交通秩序、对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劝导,并在适当时机进行安全出行提示,同时进行交通导引咨询和文明交通宣传。在志愿者的积极倡导下车辆行人做到了不闯红灯不逆行,车辆能够礼让行人、行人车辆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济南市作为全国的文明城市,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首要因素。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的展开和参与让济南三中教职工提高了交通安全认识和志愿服务意识,提升了个人的文明素质。作为市民群众我们要把此活动作为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社会的重要载体。 (撰稿:张新霞 摄影:王齐秦 王妍 编辑:祁帅 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