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通讯地址和咨询方式
(一)通讯地址:衢州市西区江源路18号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行政楼215室),邮编324000。
(二)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15室
2.网络咨询:http://www1.qzct.net/zs/
3.电话咨询:0570-8068678、8068656
七、考试及测试办法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以笔试(闭卷)的形式进行,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其中语文100分,英语、数学各5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语文;下午1:30-2:30,英语;2:40-3:40,数学。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综合素质测试
1.学校以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素质特长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的150%划定入围分数线(最低分出现同分的情况全部入围),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入围名单将于文化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在我校招生网上。
2.学校按照招生专业成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考评人员在自主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成员的监督下从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数不少于考评人员数的3倍,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库成员数的三分之一。考评组根据测试方案(见附件2《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2014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对考生进行逐个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3.综合素质测试评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
4.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测试得分。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校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
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录取分数
(1)分数计算方法:
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200分,素质特长分满分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特长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以A等第为10分,B等第为7分,C等第为4分,P等第为1分的分值,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任选10门等第高的课程,将成绩换算后相加,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素质特长分:
参照国家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加分政策,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校专门设置素质特长项目,用于鼓励和吸引各类素质特长生报考。学校将根据考生递交佐证材料的性质,实行“列举对号”加分,即所指的特长加分项目仅限公布的条目,条目外佐证材料概不受理,且所有加分均由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同一素质特长取最高项,不同素质特长可累计,但最高得分不超过50分。具体项目、等级和分值如下:
序列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1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音乐(个人)、舞蹈(单、双人)比赛。 |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50分 |
省级比赛获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30分 | ||
2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地掷球),其中篮球、足球、排球必须是主力队员,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健美操、地掷球等项目必须是单人、双人、三人项目比赛。 |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50分 |
省级比赛获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30分 | ||
3 |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地掷球) | 国家二级 | 50分 |
4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限个人项目) |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50分 |
省级学科竞赛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30分 | ||
5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限个人项目) |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50分 |
省级大赛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30分 |
3.录取方式
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素质测试。
4.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5.正式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校自行负责。
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四)其他说明
1.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若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按不高于计划人数的8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其余计划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3. 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九、实施进程安排(暂定)
程序 | 日程安排 | 日期 |
制定方案 | 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 2013年11月22日前 |
报名、现场确认 | 考生网上报名 | 2014年3月14日-3月23日 |
缴费、现场确认 | 2014年3月25日-3月27日 | |
考生测试 | 文化考试 | 2014年3月29日 |
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 2014年4月2日 | |
综合素质测试 | 2014年4月12日 | |
录取公示 | 将考生成绩上报省考试院审批备案、公示拟录取名单 | 2014年4月中旬 |
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备案 | 2014年5月初 |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14年5月初 | |
入学注册 |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 2014年6月初 |
十、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一)自主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纪委办公电话:0570-8068232、自主招生纪检组办公电话:0570-8068294。
十一、本方案由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