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江西省第四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的通报》(赣字【2013】17号)文件获悉,江西中医药大学获“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称号。据悉,全省仅4所普通本科高校获此殊荣。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西中医药大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全校倡导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努力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健康的氛围,吸引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着力营造人文与科学精神相融合的校园文化,使广大师生员工在创建活动中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学校在新的起点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使学校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医疗服务和校办产业等各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去年,根据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学校党委宣传部积极组织向省、市申报参加了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的评选,并接受了《江西省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试行)》的测评与考核,获得省、市、区文明办的高度评价。
另悉,江西中医药大学于今年5月,又喜获“南昌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记者 周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