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 10日-14日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在录取当年9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若报考我校,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入学考试
1、初试考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初试科目
除教育学、历史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它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2)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2、初试准考证:2014年12月 15日-29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时间:2014年12月 27日-28日
4、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5、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将于2015年2 月 12日后在渤海大学招生网公布(网址:http://210.47.176.3/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
6、复试
(1)、我校将在渤海大学招生网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已经在本简章上列出,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或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届时登陆渤海大学招生网查询。复试地点:渤海大学。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学费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为准,届时将在渤海大学招生网公布。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招生培养奖助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渤海大学学生奖学金、渤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对于学术型研究生:理、工、管理类学科一志愿或调剂考生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与每年学费标准相同。其他学科一志愿录取考生专业排名前30%的,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与每年学费标准相同;一志愿录取考生专业排名前30%—60%的,享受金额为每年学费标准的一半。
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一等学生奖学金比例占所在专业1/5,享受金额为每年学费标准的一半;二等比例占所在专业1/5,享受金额为2000元/年;三等比例占所在专业1/5,享受金额为1000元/年。
对于“985工程”院校毕业生报考或调剂到我校被录取的,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与每年学费标准相同,并一次性享受优秀奖学金5000元; “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报考或调剂到我校被录取的,一次性享受优秀奖学金3000元。以上与其他奖励可以兼得。
注:(1)专业目录中带“★”的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专业。(2)如教育部当年招生有新规定,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邮编: 1210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电话:0416-3400137 传真:0416-34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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