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免试政策
为选拔具有一定技能的职业学校的考生,我院在2014年自主招生中,采用免试的方式招收具有2014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免试方式包括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免试学生在学院自主招生专栏下载相关表格)。
1.免试方式招收的考生其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招生总计划内。
2.校长实名推荐:安徽财贸职教集团成员内学校具有推荐资格,每校可向我院推荐5名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3.学生自荐:在人社、教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向我校自荐。
4.获得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时间。
5.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主招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填写《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于2014年4月20日前凭身份证、证明材料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免试入学申请手续及缴纳报名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学院自主招生专题网站公示免试拟录取名单。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安徽财贸职教集团系统内学校名单:合肥市金融学校、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阜阳商业学校、亳州工业学校、淮北商贸中专学校、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宣城市工业学校、潜山县职教中心、太湖县职教中心、中科院合肥科技学校、安徽华夏旅游学校、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中专部。
十四、录取
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待遇相同。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5.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6.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五、领取准考证需交验的材料
2014年 4月25日考生携带下列材料至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打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1份,并贴上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
3.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贴于准考证上。
4.报名费120元/人。
十六、测试时间:2014年 4 月26 日。
十七、咨询电话:0551-63865888、63865837、63865822
十八、收费标准:学校的学费收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如有变化,按国家或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监督机制: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
二十、申诉电话:0551-63865803。
二〇一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2月10日 | 自主招生方案上报安徽省教育厅,进入自主招生宣传工作。 |
3月20日—4月20日 | 考生凭14位考生号进行网上报名,学院24小时内审核,请考生于24小时后查看自己的审核情况 |
4月20日前 | 学校推荐和获奖自荐考生将相关资料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面试入学申请手续及缴纳报名费。 |
4月25日09:00-17:00 | 考生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 |
4月26日 | 考核测试 |
5月4日前 |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11日-5月15日 |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5月20日前 | 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