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安大学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调动广大师生广泛参与创新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了一系列好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政策引领,激励师生广泛参与
近几年,学校先后出台了《延安大学关于加强创新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安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延安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延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延安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创新教育活动。教师在职称评定及评优、评奖时,指导大学生创新教育的教师予以加分,激发了广大教师投入创新教育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近五年,学校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近2000名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10000余人次,指导教师1200余人次。
二、部门联动,加强创新教育管理
学校成立了创新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校创新教育活动,形成了教务处、科研处、团委、学生处和相关学院等多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发力的创新教育管理机制。一是确定创新训练项目。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确立了30项创新教育活动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参与。二是搭建创新训练平台。学校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将学生创新教育内容纳入实验示范中心建设规划,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锻炼学生的创新能力搭建平台。以此为引领,辐射带动全校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对本科学生开放,为学生进行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试验、实践条件。三是加强创新训练指导。学校为每个创新项目都配备指导教师,对于牵涉学生面广的学科竞赛,配备指导教师团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激励保障,推进创新教育常态化
延安大学针对参加各类竞赛、大创项目的学生及指导教师予以一定的经费补助,对竞赛获奖、验收合格的创新项目,学生可据此申请认定创新教育学分,近五年,学生共取得1276项创新成果,获得1682个创新教育学分,成果主要包括科研论文、社会实践、技能证书、操作技能、学科竞赛等五个方面。通过将学生创新教育成果固化为学分的形式,进一步激励学生参与创新教育的热情和专注度。并在评优、奖助学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对取得成绩的指导教师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的同时,还在职称评定时给予加分。
近五年,学校通过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大学生创新教育工作的新突破,有效提升了大学生的探究性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初步科研能力。据初步统计,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等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特等奖1项,国家一等奖74项,二等奖169项,三等奖259项,陕西省一等奖72项,二等奖178项,三等奖112项;立项了976项延安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涉及生物科学、文化艺术、工业技术等多个领域,产生研究成果400余项,学生在《山东大学学报》、《光谱实验室》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共计320余篇,科研专利80余项。
作者:王 华 核稿:武忠远 编发:兰天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