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
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人;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另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并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普通类原则上不超过102%。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和体检作弊的学生将依据相关文件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普通类二批本科批次录取,在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如没有平行志愿投档: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接受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照省招考委相关文件要求,参照专业主要科目分值。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考生,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科参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参照数学、语文、外语。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社会体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辽宁省体育类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顺序,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黑龙江省美术类,河北及山东省美术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辽宁省美术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黑龙江省音乐表演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以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
辽宁省外语最低控制50分;外省外语最低控制35分。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绘画、环境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器乐只招钢琴考生,声乐只招美声和民声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网址:http://www.b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