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孔明路666号
第十条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校企合作发展之路,秉承“厚德笃学、知行合一”校训,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组织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