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1)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 年12月24日 至 12月 25 日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月 26日 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复试时间及相关事宜,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相关信息。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宁夏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宁夏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宁夏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我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年。学费遵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标准收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学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文件为准。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七、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3、欢迎访问宁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nxu.edu.cn。
4、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5、联系电话:0951-2061096。
附件:
1、宁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doc
2、宁夏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