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根据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文件精神,执行我院2019年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本科学费:文科类15000元/年•生、理科类16000元/年•生、艺术类18000元/年•生;专科学费:文科类11800元/年•生、理科类11800元/年•生、艺术类11800元/年•生。实际收费标准以2019年河南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升本执行所编入年级本科生学费标准,文科类14000元/年•生、理科类15000元/年•生、艺术类17000元/年•生。
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400-1500元/年•生。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院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院构建了“奖、助、贷、减、补、勤”等多措并举的助学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