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我校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3800元/年/人、2800元/年/人。同时,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培华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
第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工作量发放报酬。
第二十六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传 真:029-85680001
官方网址:http://www.peihua.cn/
微 信 号:peihuanews
咨 询QQ: 800002210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