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2年南京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选拔一批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高中毕业生,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栋梁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南京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学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2022年南京大学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不超过230人,招生专业(类)和计划如下:
注:招生专业类分流专业见附件1。其中,技术科学试验班及分流专业在南京、苏州两地学习,包含的软件工程(智能化软件)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