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是自治区重点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喀什东路16号和观园路温泉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3181亩(212.07公顷)。学校现有22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6个。现有16个硕士一级学科、96个硕士二级学科及艺术硕士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现有教授123名,副教授357名;在校研究生、留学生、本科生28000余名。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是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和音乐学、舞蹈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及艺术硕士(MFA)授权点。2013年音乐学院成为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方向的博士点,我院张欢教授为首批博士生导师。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基地——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聘请了严良堃、于润洋、杨鸿年、樊祖荫、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现有教职工80余名,在院硕士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
多元文化、歌舞之乡是新疆发展音乐教育事业肥沃的土壤。大胆创新、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是音乐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学院先后请进数百余名国内外著名学者和艺术家来院讲学和演出,同时邀请民间艺术大师走进课堂。学院开放式的办学模式已经形成,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已硕果累累。
学院教改课题《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获自治区级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授予的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全力推广“双重乐感”的教育理念,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祖国、为新疆的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招收专业、学制
招收专业 | 国标专业代码 | 学制 | 招生地区(外省) |
音 乐 学 | 130202 | 本科四年 | 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
音乐表演 | 130201 | 本科四年 | 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
舞 蹈 学 | 130205 | 本科四年 | 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
二、报名、专业考试日期
2014年我校面向湖南省、山东省、甘肃省、河北省、山西省招生。各地考生请参照我校在各省所设考点的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在进入考场前应调试好所备乐器及音响。
省市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①] |
河北省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2月6-7日 | 2月8日 |
山西省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2月8-9日 | 2月10-11日 |
山东省 | 青岛市招办 | 2月8-9日 | 2月10日 |
湖南省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2月6-7日 | 2月8日 |
甘肃省 | 兰州艺术学校 | 2月11-12日 | 2月14日 |
三、报名手续
1.凡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到各报名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考生请按所在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艺术类报名,我院现场报名规则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
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和交纳考试费。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四、专业考试要求、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加试的副专业可根据当地考生实际情况进行删减】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一门乐器演奏能力,或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视唱、练耳。
(注:主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演奏乐器不限。)
【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
主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视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