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校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合隆镇合隆居委会(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层 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1. 法律事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2. 法律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 刑事执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4. 行政执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5. 司法警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6. 社区矫正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7.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8. 司法信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9. 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0. 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1.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2. 戒毒矫治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3. 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4.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