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健教授
付健,女,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学学士;现任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院长;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科带头人;广西人大立法及咨询专家;广西法学会常务理事,广西经济法学会研究会会长,广西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桂林市、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西环保厅环境应急专家;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桂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获桂林市拔尖人才称号、广西师范大学拔尖人才称号,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届巾帼十佳称号。
长期从事环境资源保护法、经济法、民商法、旅游法教学、研究和实践工作,成果丰富:
一、近几年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其中以第一人获一等奖2项、独立获二等奖2项、合作获二等奖2项
二、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2005年――2011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以优秀等级结题,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表彰;
2、2013年至今主持广西至今唯一的法律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西部地区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3、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促进西南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的第二人并主持子课题。
三、在《法学评论》、《法学杂志》等法学核心及省级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50多篇;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法学著作14部。
四、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工作
1、主持了《广西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广西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等法规的起草及立法研究工作,得到了广西人大的采纳,2014年至今被聘为广西人大立法及咨询专家。
2、2015年至今被聘为桂林市、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西环保厅环境应急专家;
3、1990年至今从事兼职律师、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4、2002年至今从事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