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标准收取。现将学校2021年学费标准公布如下:
普通本科专业:文科类4400元/生·学年,理工类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8000元/生·学年,医学类5500元/生·学年,体育教育4400元/生·学年。
对口本科专业:参照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体育教育4400元/生·学年、音乐学80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44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20000元/生·学年,预科升入学生按照升入的专业科类标准缴纳学费。
普通专科专业:医学类4800元/生·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年制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相关本科专业12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6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13000元/生·学年。
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六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第六章 奖贷助情况
第十七条 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
3.许昌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每生每学年2000元。
4.许昌学院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在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等科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奖励额度从100元到1500元不等。
第十八条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3300元。
2.临时困难补助:为帮助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学习、生活中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3.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学生一般可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及毕业后服务基层的学生,服务期满后可通过学校及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许昌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度许昌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许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4—2968818
监督电话:0374—2968928
学校网址:https://www.x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