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办学地点:
老满城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亚心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新镇聚安路888号。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为:
英语、药学专业学费为3800元/年,汉语言专业学费31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
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通运输专业学费为国内学习阶段1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专业学费为国内学习阶段19000元/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照外方大学有关规定由外方收取。
第二十五条 奖(助)学金情况:
新疆农业大学设有国家、自治区和企业等社会机构设立的奖助学金。同时,学校还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以满足广大学生的需求。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邮编:830052
网址:http://www.xjau.edu.cn
电子信箱:ndzb@xj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91-8763007(传)、8762045、8762714。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