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二条 为确保我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院校代码 14368)。
第四条 办学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我院是201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是于2011年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项目”试点学校,是全国德育先进单位、改革开放40周年重庆校园文化百强学校、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坐落于重庆市主城区高新区科学城,与大学城毗邻。紧邻交通枢纽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建筑风格独特,西班牙帕缇欧别墅校园,古朴典雅,宁静秀美。现有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药学与护理学院、食品工程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涵盖智能制造、医药卫生、食品营养、教育、管理、电子信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专业24个。其中,食品检测技术专业为重庆市骨干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药物制剂技术为学院热门专业。
学校制定了“十四五”规划,将修建新校区,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学校积极承接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项目,立志打造“西部领先 全国一流”的高等学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十条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