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2011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复试阶段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微调招生人数。
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除明确标注的外,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30%。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中旬结束。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8)不接收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超过40周岁的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详情见辽宁大学2011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推荐免试
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辽宁大学提出申请,条件如下: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关于接收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
辽宁大学现有21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点,2011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700人。其报考条件须符合报考条件(一)全国统考中的1,2,3(1)(2)(5)(6)(7)(8),4,5项要求,还应具备如下要求:
1.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法律硕士(JM)(非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法律硕士(JM)(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其他专业学位专业
应符合报考条件中(一)全国统考中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