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首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46所高校之一。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两大传统优势学科为主,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和经济信息管理、跨国公司管理交叉学科等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一级学科项下共设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经济信息管理、投资学、跨国公司管理、政府经济与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会计学共1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逻辑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投资学、不动产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保险学、精算学、电子商务、体育经济与管理、媒体经济、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文艺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4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1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
依托于中央财经大学传统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 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继续在已有学术型硕士专业中进行两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试点招生。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350名(含195名左右学术型推荐免试生,45名专业学位型推荐免试生)。招生计划中有统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42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592名(招生类别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统招学术型部分专业下设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16名(招生类别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招生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人数分别为:金融硕士27名、应用统计硕士22名、税务硕士22名、国际商务硕士22名、保险硕士22名、资产评估硕士22名、法律硕士(非法学)55名、法律硕士(法学)30名、工商管理硕士260名、公共管理硕士30名、会计硕士80名。具体招生情况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还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硕士研究生,其计划招生人数单列,并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具体报考要求、报考方式、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于国家统一报名前查询中央财经大学网站研究生部主页。
三、学制和培养费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学专业、证券投资专业、精算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逻辑学专业、统计学专业、数量经济学专业、社会学专业、国防经济专业学制为三年,学费为9800元/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费40000元/三年。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制均为两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三年;学费均为15000元/年。
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两年或三年,学费总额为78000元。
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学制为两年,学费均为9800元/年。
两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招生情况如下,学费为98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同(3)。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二)报考专业学位方向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2005年6月以后四级考试的须达到450分以上并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与工商管理领域相关的论文。
2)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报名参加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