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报到与后续管理
1、 按国家规定招生录取的新生,持学院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注册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德、智、体等不合格或营私舞弊、能虚作假者,予以退回。
3、学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4、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给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协助贷款,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发放困难补助款。
5、学院设立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院智育奖学金、学院日常量化考核综合奖学金和单科奖学金。
第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证书类型: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11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十三条、若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某项政策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其它:
电话:010—51511538; 010—51511539
传真:010—51511335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2
网址:http//www.bgy.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