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计算机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1-2号。
汽车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12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6324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5487平方米,专任教师8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719.72万元,图书87.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学校外语课程除总院应用日语语种不限,计算机学院应用日语及软件技术专业安排英语(论坛)、日语课程外,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点击下载: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2) 学院阳光学子超市、计算机实验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六、获奖说明
(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先进集体”。
(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
(4)2010年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
按省招办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最高不超过120%调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0分。
6. 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 024-88252158 024-88252727024-88252658
网址:http://www.vtcsy.com 邮编:1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