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急需培养大量既有一定理论素质,又具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此,我校经济学院将于2013年招收20名金融学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同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报名点仅限“北京大学”。
请事先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旦报名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招生院系:经济学院,代码为“025”;招生专业:金融学,代码为“020204”。
四、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6日,考试科目为:
1、思想政治理论
2、英语
3、高等数学
4、经济学综合
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3月底进行,形式为面试。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2)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通过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
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