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培养应用型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20名(含推荐免试生15名)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在北京大学校本部招生和培养。
一、推荐免试生
我校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攻读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时间约在10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查阅相关信息。
二、应试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6日,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202俄、203日、253法、254德任选一门
③ 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 437社会工作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