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宽且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城市与区域规划复合型人才。
通过课程讲授、讨论与交流,参与规划科研和实践及完成学位论文的系统培养过程,使研究生掌握城市与区域规划、城市设计、经济地理、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开发 管理、风景区与遗产地规划、区域旅游规划与景观规划设计等方面的理论和方法,熟悉城市与区域规划及相关领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在相关专业领域和相关行业从事科研、规划决策、咨询、评估、规划设计等方面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招生人数:25人(其中拟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15人左右)。
二、推荐免试生
本项目面向国内重点院校相关专业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攻读我校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12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
三、应试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应试生初试、复试及录取
1.研究方向
(01)城市与区域规划
(02)城市设计
(03)土地利用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管理
(04)风景区规划与世界遗产研究
(05)区域旅游规划与户外游憩空间设计
(06)城市社会规划
(07)产业发展与空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