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试与复试
(一)《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4年12月15日至29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教育部规定: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有关考生须在提供以下相应证明后才准予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现场确认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相应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2015年9月1日前有可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
4.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一)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
(二)初试科目
1.法律(非法学)
类别、领域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编码及名称 | 备注 |
※066法学院 | 0931-8913730 | |
◆法律(非法学)(035101)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 |
1.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宪法学、民法学。 |
2.法律(法学)
类别、领域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编码及名称 | 备注 |
※066法学院 | 0931-8913730 | |
◆法律(法学)(035102)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 |
1.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 |
(三)复试时间:2015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地点:兰州大学法学院
六、录取与培养
(一)按定向类别录取者,在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按非定向类别录取者,须在入学前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工资关系、户口关系是否迁入我校,由考生自主确定),毕业时按毕业当年国家就业政策自主就业。
(二)法律(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
(三)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一)方式一
部 门:兰州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地 点:甘肃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电 话:0931-8913730
联 系 人:吴老师
(二)方式二
部 门:兰大法学院广东教育基地
地 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23栋-216-222室
电 话:020-87688090、020-87683512、13640326716
联 系 人:陈飞霞老师
邮 箱:chenfeixia008@163.com